• 门诊须知
  • 住院须知
  • 交通路线
  • 医疗保障
  • 服务时间
  • 检验检查
  • 复印病历
  • 医保小知识 你问我答
    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23-08-14浏览次数:482 次


    (五)医疗救助篇


    一、救助对象

    1.哪些人可以进行医疗救助?

    答: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是由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,具体包括:①民政部门认定:特困人员(含孤儿和实事无人抚养儿童)、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家庭人员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:返贫致贫人口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③卫生健康部门认定: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,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。

    2.救助对象能获得哪些救助?

    答:①参加居民医保时,对个人缴费部分进行适当资助②对住院和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(未参保的不救助)。


    二、资助参保

    3.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资助标准是多少?

    答:对救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,其中:①特困人员全额资助,个人无需缴费②低保对象资助90% ,个人缴费10%③返贫致贫人口资助80%,个人缴费20%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50%,个人缴费50%。

     

    三、大病保险倾斜支付

    4.救助对象在医保待遇方面有什么倾斜政策?

    答:①基本医保待遇方面,救助对象与其他参保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②大病保险待遇方面,对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倾斜,其中起付标准较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%,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,年度支付限额不设封顶线。

     

    四、医疗救助

    5.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都能救助吗?

    答:①纳入救助范围的费用包括:住院、慢特病门诊医保报销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②不纳入救助的费用包括: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未按规定转诊的异地就医费用。

    6.救助对象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多少救助?

    答:根据个人自付费用多少和规范就医情况,救助对象能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两种救助。

    ①医疗救助: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,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救助,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。具体如下:

    困难类别

    起付标准(元)

    救助比例

    特困人员

    90%

    低保对象

    75%

    返贫致贫人口

    1500

    70%

    低保边缘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

    3000

    60%

  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

    10000

    50%

    ②倾斜救助: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内就医的,经过一般救助后,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,倾斜救助年度限额为8万元。具体如下: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自付费用0.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、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、6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、12万元以上分别按照40%、50%、60%、70%比例倾斜救助;低保边缘家庭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个人自付费用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、6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、12万元以上分别按照50%、60%、70%比例倾斜救助。


     五、救助流程

    7.医疗费用怎么申请救助?

    答:①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,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在医疗机构实行“一站式”结算,出院结算时,救助对象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,不用再申请救助。

    ②对异地就医和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“一站式”结算的,需要个人申请救助:

    申请地点:户籍地乡镇(街道,下同)或困难身份认定地乡镇

    申请时限:医疗费用发生后一年内

    提供材料:户口簿、身份证、享受救助的相关证件、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和相关病历材料

    申请程序:个人申请→乡镇审核受理(10个工作日内完成)→县级审批拨付(15个工作日内完成)

    注:对因病致困尚未被认定为救助对象的,应先向乡镇申请认定为救助对象,再进行救助。


    综合医院

    医院地址: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浮槎路与包公大道交叉口东100米

    院办电话:0551-67711283

    上午时间:7:30-11:30

    下午时间:2:30-5:30

  • 移动端访问

  • 微信公众号

  • 版权所有:安徽省肥东县中医医院技术支持:安徽北软信息皖ICP备13009594号-1公安备案: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1102号
    关闭